为维护生态环境和从事水能、水域利用的生产活动,要求河流、湖泊、水库保持一定的流量和水位所需的水量。其特点是:①利用河水的势能、动能、浮力和生态功能,一般不消耗水量或较少污染水质,属于非耗损性用水。②同一河流的各项河道内需水可以“一水多用”,在满足一项主要用水要求的同时,还可兼顾其他用水要求。③为保证河道内用水要求,有时要通过工程措施改变河川径流的天然情势。 按照利用目的和效益的不同,可将河道内用水归纳为两类:①生产性用水,包括水电、水运、淡水养殖、水上娱乐等方面的用水,能获得直接经济效益。②生态环境用水,包括冲沙、洗盐、防凌、净化水质、维持野生动植物生存栖息和自然景观等方面的用水,具有重大的社会、环境效益。由于中国各流域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水资源条件有很大差别,因而河道内用水要求也有所不同。例如,在水资源丰富的湿润地区,河道内主要用水项是水电、水运用水,生态环境用水一般不成问题;在水资源紧缺的半干旱、半湿润地区,河道内要保持必要的冲沙、洗盐和维护生态等用水,对水运、水电等用水则可少考虑或不考虑。 河道内用水与河道外用水密切联系又互相影响,应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对水资源的需求,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通过流域水量供需平衡分析合理确定河道外用水与河道内用水的比例。美国于1978年完成的第2次水资源评价报告——《全国水资源(1975~2000)》,首次考虑了鱼类和野生动物、航运、旅游等河道内用水要求,建立河道内与河道外用水统一评价的供需平衡模型,并提出了描述两者用水矛盾程度的指标:①当河道外用水量大于多年平均径流量的90%时,河道内用水会出现严重紧张。②当河道外用水量为多年平均径流量的70%~90%时,河道内用水紧张。③当河道外用水量为多年平均径流量的40%~70%时,河道内用水有潜在矛盾。④当河道外用水量小于多年平均径流量的40%时,对河道内用水基本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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