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适当成分的硅酸盐水泥熟料,加入矿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具有低水化热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简称低热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是中国为了和国际上命名一致,由原矿渣硅酸盐大坝水泥改名而得。 低热水泥中矿渣掺加量按重量百分比计为20%~60%,允许用不超过混合材料总量50%的磷渣(符合GB 6645—86《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的规定)或粉煤灰(符合GB/T 1596—199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规定)代替部分矿渣。 低热水泥要求熟料中铝酸三钙含量不得超过8%;游离氧化钙含量不得超过1.2%;碱含量以R2O(Na2O+0.658K2O)当量表示不得超过1.0%;对标号为325、425低热水泥的3 d水化热规定不得超过188 kJ/kg和197 kJ/kg,7 d水化热不得超过230 kJ/kg和230 kJ/kg;其他如氧化镁、三氧化硫含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指标及废品与不合格品的判定规则与中热水泥相同。 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主要适用于大体积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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